競爭事務委員會首次入稟控告五間資訊科技公司,案件押後處理。 案情指五間科技公司在一項伺服器系統工程招標時合謀圍標,競委會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指五間公司違反《競爭條例》的第一行為守則,是有關條例生效一年多以來首宗案件。 因競委會未完成翻譯會面紀錄,被告院申請延期呈交抗辯書。法官下令競委會最遲在本月28日呈交文件,當被告一方收到相關文件後,需要在28日內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