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高院作審前覆核
發佈日期: 2017-03-13 09:01
港澳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早前因陪審團未能達成裁決,今日在高院進行審前覆核。
曾蔭權今早坐囚車進入法院應訊,案件會由法官陳慶偉處理,預計需時30分鐘。案情指,曾蔭權在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期間,無合法權限或無合理辯解,接受深圳福田東海花園住宅物業的裝修工程,作為考慮和決定雄濤廣播,即之後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提交數碼聲音廣播等申請的報酬。早前因陪審團就控罪未能達成裁決。
曾蔭權早前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立,被判監二十個月,他已於上星期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他亦已申請保釋,排期下月六日聆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