躉船撞汲水門橋事故 船長違例船公司控罪不成立

發佈日期: 2017-03-06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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躉船撞汲水門橋事故 船長違例船公司控罪不成立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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汲水門大橋前年十月被躉船碰撞事故,涉事躉船公司被裁定控罪不成立。

前年十月二十三日晚上,躉船「新財威8」,由拖船拖行經過汲水門大橋橋底,懷疑因沒放下吊臂杆撞到大橋,結果令大橋一度封閉,來往機場陸路交通癱瘓。

當日駕駛拖船的船長黎木喜,早前已經承認「碰撞汲水門大橋」的票控控罪。而躉船公司耀威工程有限公司,就否認控罪。

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判官指,躉船已符合所有要求,包括領取有關牌照及在吊臂上有紅白間條的標記,指碰撞事件顯然是拖船船長黎木喜違反法例。明知汲水門大橋的限制,但就不改行青馬大橋航線,是不合邏輯,認為船長選擇走汲水門大橋是貪圖快捷方便。

裁判官又指,躉船公司完全信任拖船公司及船長採用汲水門航道的決定,拖運過程亦由拖船船長全權負責,裁定躉船公司威耀工程控罪不成立,並獲得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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