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譴責個別人士,就七名警員被控毆打曾健超被定罪,而辱罵及威嚇法官的言行。 大律師公會指,即使人人享有言論自由及可評論判決,但任何以辱罵及威嚇言行,對法官作出人身攻擊,不單無助理性討論,反而損害法治社會中,大眾對法庭應有尊重。這些言行更可能構成藐視法庭。 大律師公會呼籲各方,以有助理性討論的方式表達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