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警律師呈上求情信 有指等判刑才考慮是否上訴
發佈日期: 2017-02-14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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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名警員被控毆打曾健超的案件,全部被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成立,第五被告陳少丹被控一項普通襲擊亦罪成,星期五判刑,七人由懲教署看管。
區域法院中午再開庭,各被告代表律師求情及呈上求情信。
代表首被告黃祖成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求情時說,「佔領」期間,他當事人長時間輪班,每日面對暴力對待及被稱為「黑警」等。百多名警員因「佔領」受傷,警員心理壓力難以量度。駱應淦說,黃祖成服務警隊31年,希望法庭考慮他對社會的貢獻,判黃祖成緩刑,不要被輿論影響。
代表次被告劉卓毅的資深大律師清洪說指,「佔領」的大型示威很罕見,未必再次發生。而曾健超當晚行為很差,法庭應同情警方的行為。清洪指被告的前途本應一片光明,案件可令他被革職。對被告及家人造成壓力,他妻子正懷孕,判罪本身已是最大懲罰,認為法庭毋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第三被告白榮斌的代表律師,說不少求情信都指他處理案件專業、成熟,亦很尊重上司,他曾獲考慮擢升為警署警長,他或因案件損失退休金及房屋福利等。
代表第四被告劉興沛獲上司及百多名同事聯署求情,代表律師指,被告自01年起獲警隊58次表揚,案發前正被考慮擢升警長。
兩項罪名成立,第五被告陳少丹的代表律師指,今次事件摧毀他當事人及家人的人生,希望法官將兩案刑期同時執行。
代表律師為第六被告關嘉豪求情時,指被告辛勞工作,為人有智慧及良好表現,因此案失去照顧家人的能力,也因此與女朋友分手。
第七被告黃偉豪的代表律師就強調,被告服務警隊18年,他說其他求情說話已有另外六名被告代表代為說出。
有代表律師指,要等本星期五法官判刑和講述理據後,才考慮是否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