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行動逾百人承擔法律後果 何君堯質疑輕判
發佈日期: 2017-02-08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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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去年底就280多名「佔領行動」被捕人士的個案,向警方提供法律意見,包括三名發起人。有建制派議員不滿檢控進度緩慢和法庭判刑過輕。
14年底結束的「佔領行動」,至今約有一千人被捕,截至上月底,有123人需承擔法律後果,涉及非法集結、縱火及襲警等,最嚴重者被判入獄十個月。
在立法會上,有建制派議員質疑法庭輕判、律政司檢控進度緩慢。
新界西議員何君堯表示:「原來對造成香港歷史這麼大的違法事件,花了這麼多時間,用作謹慎全盤考慮,最終得到的結局是,寥寥可數的百多人,而面對最嚴重的法律後果,也只是入獄十個月。」
民建聯新界東議員葛珮帆表示:「要年青一代捍衛香港的法治,就不能夠任由一些觀念,尤其是這些法治的觀念,灌輸予年輕人,遲遲不檢控主導的人,如何彰顯法治?」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指,律政司去年底就287名被捕人士的個案,向警方提供法律意見,包括三名佔中發起人,重申律政司會恪守憲制責任,以中立、專業和非政治化的態度處理。
袁國強表示:「至於是否應該定罪,以及定罪後判刑應如何處理,是由法庭獨立根據案例,根據案件的情況來處理,我們應該相信香港的法律制度,不應該因為個人主觀的意願,認為某些情況應該如何處理,而對我們的法治有任何的質疑。」
他解釋案件處理需時是因為被捕人數多,要較長時間審視錄影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