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涉接受利益案續審 控方完成傳召所有證人

發佈日期: 2017-02-02 16:36
港澳
曾蔭權涉接受利益案續審 控方完成傳召所有證人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接受利益案,控方完成傳召所有證人。廉署執行處處長余振昌作供時說,沒向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錄口供是因為一定要在警誡下會見對方,否則相信他不會合作。

控方傳召廉署執行處處長余振昌作供,他稱在2012年2月,傳媒廣泛報道曾蔭權事件後,開始調查曾蔭權,之後先後與曾太及代表曾蔭權的律師會面。

控方展示曾蔭權一方於2013年8月向廉署提交五份文件,包括曾太與深圳東海集團簽署的兩年租約,80萬匯款單及協議書等。

控方早前指,曾太存入35萬元現金,與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一張現金支票有關。辯方質疑廉署,為何從來沒有向李國寶及其秘書索取口供。

余振昌說以他的經驗,一定要在警誡下會見李國寶,否則相信李國寶不會合作。又稱單是會見東亞銀行其他職員已花了五個月,期間所有會面及口供都要經東亞銀行律師及法律部門過目,認為找東亞的人調查有很多關卡,於是廉署最後沒有找李國寶索取口供。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