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業界不滿規管 旅議會冀旅監局成立後解難題
發佈日期: 2017-01-28 17:10
港澳



去年初起,有旅遊業人士不滿旅遊業議會的規管,發起「不合作運動」。一年來情況都沒有改善,旅議會期望旅遊業監管局成立後,問題可以解決。
黃大仙祠是內地旅行團必到的景點之一,旅遊業議會規定旅遊巴車頭要有「車頭紙」,寫明旅行團編號及旅行社的牌照號碼,導遊亦要掛上導遊證等。
但未必每輛旅遊巴都有遵守,導遊指:「『車頭紙』我們通常放在車頭。」被問到為何今日沒有放出來,導遊指:「剛剛才想起,不記得。」
她身上亦沒有掛導遊證,被問到為甚麼不掛,導遊指:「有時掛,有時很忙的時候就不記得掛,團要是一個接著一個就很趕。」
有遊客表示,如果發生問題很難投訴,湖南旅客指:「要是有一個導遊證,我們就可以說,這個導遊是他帶我們來的,是吧。就是說去找旅行社、旅遊局(投訴)我們都可以,對自己有安全感。」
去年初起,部分旅遊業人士持續進行「不合作運動」,不滿旅議會收緊規定,包括定點購物店如果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情況嚴重的話,會被撤銷登記資格。
旅遊從業員聯會榮譽會長林少麟指:「為甚麼不帶(導遊證),就是要抗議,你不可以像城管那樣說拿證出來,我給證給你,然後你收了證件走開了。究竟我照顧旅客站著等你,還是要追著求你還證件給我?」
林少麟又表示只要旅遊業議會願意與業界溝通,「不合作運動」可以隨時結束。
旅議會就認為部分業界經營零負團費購物團,想藉「不合作運動」逃避監管,令旅客難以投訴,希望旅遊業監管局成立後情況可以改善。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指:「現在我想大家見到衍生出來的問題都是(源自)零負團費,大家也明白。我想政府在這麼大力推動新的旅監局和新的法例,政府是有決心打擊這些事情。」
政府亦正草擬旅遊業條例草案,計劃將旅遊巴沒貼出「車頭紙」視作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元,同時考慮制訂守則,要求導遊佩戴導遊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