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貨員違商品例 銷售商指售賣地有嘉美雞證書

發佈日期: 2016-12-28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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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貨員違商品例 銷售商指售賣地有嘉美雞證書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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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售貨員被控在銷售新鮮雞時,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訛稱店舖賣的雞是某個品種,售貨員被判罰款二千元。

海關四月接獲舉報,到一間家禽零售店調查,發現店舖的新鮮雞雞籠上有「嘉美皇健雞」的展示牌。售貨員推銷時,就曾作出「嘉美雞」的虛假商品說明。

海關人員在該店檢獲四隻新鮮雞,該名售貨員在東區裁判法院,因為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被判罰款兩千元。

嘉美雞的銷售商指,嘉美雞生長期較久,售價比一般雞貴三成,售賣的地點都有證書,嘉美雞銷售商會主席羅柱康表示:「雞隻會有腳牌套住,腳牌有號碼,可以打電話給我們查詢到當日出的都有紀錄號碼,基本上證書是每個街市只有一間有。」

他說,過往亦有零售商以其他雞種當是嘉美雞來賣,但個案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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