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年初圍堵港大校委會會議,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第二日聆訊,繼續由校委會主席李國章作供。 李國章接受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盤問時指,案發當日有兩名男子拉他的手臂及大力拍他的膊頭,對方沒有拿相機,亦稱兩人用粗口罵他,相信不是記者,亦不是案中被告。 李國章指相信兩人是故意將他從保安人員的保護下拉到人群當中。馮敬恩被控四項罪名,他早前承認刑事毀壞及強行進入,但否認刑事恐嚇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交替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