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機關涉9宗違規截取通訊 秘密監察未獲授權
發佈日期: 2016-11-30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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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發表周年報告,指去年發現九宗違規個案,包括在未有授權下,秘密監察目標人物,批評部分執法人員處事輕率,令人失望。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石輝向特首提交他上任後首份年報。去年執法機關共提出1430宗截取通訊申請,較前年少百分之八。除了兩宗申請被拒,其餘全部獲批。期內發現九宗違規或異常事件報告, 其中一宗個案,小組法官只授權執法機關在公眾地方監察目標人物,但執法人員按主管指示,對兩名在私家車內目標人物進行八分鐘秘密監察。因私家車不屬指定公眾地方,行動未獲授權。而執法機關翌日為整個監察申請續期時,亦無提及此事。 專員認為相關人員欠缺警覺,極不理想。負責主管事後稱曾向直屬上司提及監察過程,但上司就指沒印象,說法互相矛盾,令人關注上司是否有意隱瞞,批評他處事輕率,建議執法機關對他由勸誡改為書面警告。 另外,有執法人員監聽目標人物時,截取到可能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的資料,但負責主管延遲向小組法官報告,當時錄音已被銷毀。專員批評負責主管重複犯錯,有負所託。 報告指,雖然執法人員偶有粗心犯錯,但沒發現有人惡意或蓄意違規,接納執法機關建議,向違規人員提出口頭至書面警告等,相對輕微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