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團體指房委會優先配屋計劃易遭濫用

發佈日期: 2016-11-21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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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團體指房委會優先配屋計劃易遭濫用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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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早於三十多年前為鼓勵年輕一代與長者親屬同住,推出「優先配屋計劃」,但有關注團體認為容易被濫用。

「家有長者優先配屋計劃」1982年推出,申請者其中一人必須年滿六十歲,加上一名年滿十八歲親屬,兩人必須簽署意願書,聲明年輕成員會照顧年長親屬一同居住。房署每兩年家訪一次,核證住用情況,房屋署說申請者最多可提早三年獲配屋。

到2009年, 「家有長者優先配屋計劃」與其他計劃合併為「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房委會未能提供有多少家庭透過這兩項配屋計劃上樓。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認為政策原意是好,但有被濫用:「上了樓之後,從來都不與長者一起住,或者在短時間與長者一起住,當穩定後趕走長者。」

王坤又認為房屋署審批過程略為寬鬆,最後編配階段約見會面時,長者可以不出席:「可能以身體健康不便的理由,以委託書形式,讓年輕的申請人去辦理編配手續,可以很容易過關。」

他指房署即使增聘人手做抽查亦未必能有效打擊濫用,建議加強宣傳鼓勵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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