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嘉傑覆核劉小麗宣誓 獲高等法院批申請許可
發佈日期: 2016-11-18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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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立法會九龍西選舉落選的關新偉向高等法院提出選舉呈請,要求裁定立法會議員劉小麗提名無效。由於關新偉未在限期前存入訟費保證金,被法庭撤回選舉呈請。 關新偉月初入稟,指劉小麗以極慢速度宣誓,加上她在社交網站指慢讀是要彰顯誓詞的虛妄,認為她無意遵守誓詞,要求法院裁定她的提名無效。但由於關新偉未有及時繳交兩萬元訟費保證金,高等法院開庭處理他的寛延限期申請。 代表他的律師指,關新偉入稟後到南韓旅遊,未能到銀行安排繳款。而律師團隊亦未能聯絡他索取指示。 法官區慶祥表示,呈請人應於入稟後五日內存入保證金,而關新偉不在香港並非好的解釋,指律師可透過電話、電郵等方式聯絡他,故駁回延期申請,並同時撤回關新偉的選舉呈請。 法官區慶祥亦裁定申請人關新偉需要向劉小麗及律政司支付訟費,但實際金額需要再商討。 劉小麗認為法庭判決公正:「對方濫用司法程序,根本不應該因為我在其後任何行為作為一個選舉呈請。」 選舉呈請被撤回,劉小麗仍涉及至少兩宗司法覆核案件。包括城大學生莫嘉傑指她第一次宣誓無效,要求法院推翻立法會主席再次為她監誓。另一宗是的士司機鄭玉佳質疑劉小麗以「龜速」宣誓是無效。兩人都要求法庭宣告她的議席懸空。 莫嘉傑表示下午收到高等法院通知,已獲批司法覆核申請許可。他下星期一將申請法律援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