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新合約增2抹外窗條款 籲持舊約僱主盡量遵守
發佈日期: 2016-11-14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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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一月一起新簽訂的外傭合約加入兩項抹外窗的條款,保障外傭工作安全。
菲律賓領事館早前單方面要求本港外傭中介公司在外傭合約中列明不抹外窗,引起僱主關注。
勞工處跟有輸出外傭的國家領事館近期達成共識後,宣布明年一月一日起簽訂的外傭合約中加入兩項清潔外窗的條款。
除了是在地面或旁邊有露台或走廊的窗戶之外,外傭抹外窗時,窗花必須上鎖或被固定,除手臂以外,外僱身體其他部分不可伸出窗外。
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以前簽訂的合約設「暫緩期」,只要在明年一月二十七日前送交入境處處理就可豁免受新例規管。
但勞工處也呼籲持舊合約的僱主盡量遵守新的規定。勞工處處長陳嘉信表示:「舊的傭工當要轉約或續約時,新條款便會自動生效,所以我們認為最多兩年過渡期,便可將現有三十多萬的海外家庭傭工合約轉到新合約而受兩項新條款規範。」
對於早前指新款合約會加入成人在旁監督抹窗的條文未有列入,有僱主代表歡迎。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容馬珊兒表示:「僱主絕對是希望外傭是安全。其實有些外傭覺得僱主看管著她。你為何不信任我,為何你會相信我不安全,我自己工作知道該怎樣做。」
但有外傭工會就感到失望。亞洲家務工工會組織幹事鄧建華表示:「有個人看管住,我們覺得是提醒的作用。我們對於政府行兩步退一步的做法感到失望。」
勞工處說諮詢期吸納不同意見,認為兩條新例已可有保障外傭及照顧僱主實際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