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審裁處裁定旺角一個受市建局重建影響的地舖,業權人可獲近一億元賠償。 涉事地舖位於花園街,面積約三百平方呎。業主未能與政府就賠償達成協議,交土地審裁處估價,處方最終裁定業主可獲九千七百多萬元賠償,即平均每平方呎三十二萬多元。 審裁處書面判詞指,業主買入涉事舖位投資,而舖位坐落被稱為「波鞋街」的熱鬧地段。對於政府指有關地舖違規加建隔牆,不應獲得賠償,法庭認為說法荒謬,因為《收回土地條例》的原意是業主應就重建而被收回的物業獲得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