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發聲明 指現階段釋法百害而無一利

發佈日期: 2016-11-02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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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發聲明 指現階段釋法百害而無一利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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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指現階段釋法百害而無一利。香港過去曾四次釋法,其中一次是人大常委會主動提出。

香港在回歸後兩年首次釋法,終審法院裁定港人內地所生子女享有居港權,政府不服,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推翻裁決。

到2004年,人大常委會首次主動釋法,將啟動政改步驟確定為「五部曲」。

第三次則是2005年,時任特首董建華辭職,政府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說明補選特首任期為原特首的餘下任期。

至於第四次則涉及剛果政府在香港的商業糾紛案件,由於涉及外交問題,由終審法院主動提請釋法。

《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說明,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員會,如果要釋法,法院在作出不可上訴的終局判決前,需提請人大常委會作出解釋,但在此以前作出的判決不受影響。

青年新政批評釋法破壞「一國兩制」。青年新政九龍西議員游蕙禎說:「釋法直接影響是等同中國共產黨統治香港,『一國兩制』正式『玩完』。」

曾任保安局局長的葉劉淑儀認為,釋法有好處也有缺點:「壞處當然打擊香港法治,我們自己,也打擊特區政府威信,我們自己沒能力解決問題,但另一方面,如果等到訴訟完全完畢,才令立法會正常運作,整個香港都要付上沉重代價。」

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指法庭已排期審理宣誓案件,應留待法院在本地司法制度內公平判決。在此階段人大常委會主動釋法,會極大衝擊本港獨立司法權和終審權,削弱本港及國際對「一國兩制」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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