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因兒子文憑試成績欠佳,又不滿學校的教育方式,致電校方恐嚇,被判12個月感化。 51歲的被告早前承認三項刑事恐嚇罪。案情指被告上月在15分鐘內,三度致電兒子就讀的中學,用粗言辱罵副校長,並恐嚇要放火燒學校。 東區法院裁判官判刑時指,人生不只是成績,人格也很重要,被告小時候曾考第一有何用?又指被告不懂反省自己,卻責備他人,警告被告若不遵守感化官指示,或對妻兒動粗,便會取消他的感化令,判處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