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樓或遇假業主 地產代理倡買賣過程須律師見證

發佈日期: 2016-09-22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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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樓或遇假業主 地產代理倡買賣過程須律師見證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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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徒假扮業主出售物業損失最嚴重的可能是受騙的買家,付出金錢買樓但得不到業權,還可能要靠訴訟追討損失,準買家有甚麼需要小心?

警方指騙徒最新手法是靠偽造身份證冒充業主放盤,或者向銀行、物業貸款公司等申請按揭,收錢後就逃去無蹤。

有地產代理建議準買家一旦業主拒絕「睇樓」,或者手持是遺失過再補領樓契就要多提防。

買樓、賣樓銀碼大,有不法之徒看準機會扮業主騙財。根據警方統計今年首八個月已發生十七宗物業騙案,涉及二十七個單位,款額接近一億五千萬元。

有地產代理指買家保障自己,要多留意賣方有否異常,香港房地產代理業聯會主席郭德亮表示:「特別注意那些『不交吉』樓或是遺失樓契要補領,那些業主業權的情況,再其次的是留意,盡量建議買家將訂金交到律師樓保管。」他又說買賣過程亦須律師見證。

有法律界人士說律師行核實賣方身份時,除了身份證,亦可以要求出示額外證明,如回鄉證、護照等。亦可要求出示物業的地址證明,例如水、電、煤氣單據可作另一重保險。

再有疑問時可委託律師樓等向入境處查核賣家身份。不過,買家如果被騙,追討金錢可能有難度,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騙徒得益了,刑事上可能受到法律制裁,可能需要坐牢,這是應得的。新買家可以透過民事向他追討損失,但當然複雜性是,這些騙徒通常錢已經不知怎樣花光或輸光了,可能未必追到心目中的東西。」

陸偉雄又說,如果遇到騙案的物業買家,能夠證明律師行或地產代理過程有疏忽,亦可向他們追討損失。

警方亦提醒業主就算物業空置也要多回去看看,避免騙徒有機會在信箱偷去有關資料。另外亦要留意平時可疑電郵或電話,小心決定是否交出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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