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食物製造廠被罰暫停營業十四天。 食環署表示,位於港島浣紗街的這間食物製造廠經營者,因為在露天地方貯存及配製食物,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十四天。 發言人說,店舖經營者三月及六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六千二百元。署方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十五分,店舖因此須停牌十四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