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提名無效 袁國強指選舉主任理據有法律基礎

發佈日期: 2016-08-03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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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天琦提名無效 袁國強指選舉主任理據有法律基礎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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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被裁定九月立法會選舉的提名無效,梁天琦曾合資格參加年初的立法會補選。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指梁天琦當時無清晰講「港獨」。梁天琦反駁說他曾在補選的選舉論壇中有表態。

袁國強表示倡議「港獨」的主張很清楚是違背《基本法》,對於梁天琦報名參選時簽署了聲明和「確認書」,表明不主張和推動「港獨」,但仍被取消提名資格。

袁國強表示選舉主任要參考其他資料:「包括一些公開的資料,來決定這個聲明是否一個在法律上有效的聲明,我們認為這位選舉主任理據有法律基礎。」

另一個爭拗點是梁天琦二月參加過立法會新界東補選,為何事隔數月就不符合資格參選?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指:「我想大家可以比對梁天琦先生在補選的時候,他所倡議的議題和這次相關的事情。我想如果大家有留意在上次補選的時候,(梁天琦)沒有清晰地講『港獨』的議題,這也是我們理解當時的情況。」

梁天琦不認同袁國強的說法,指補選時他曾經主張「港獨」:「(當時)我答覆都是說香港獨立就是香港出路,當然現在政治主張改變了,但當時我的確有這麼說過。既然他覺得我當時的這個主張有問題的話,引致我現在不能參選,為何他當時不立刻取消我的資格呢?」

根據《立法會條例》第42B,在投票日之前,選舉主任信納某候選人已喪失資格,都可宣布其提名無效。梁天琦結果在補選得到六萬多票,排第三落選。

律政司晚上再回應指選舉主任決定提名是否有效前,應考慮所有相關資料,不應只是看個別字、句,要兼顧上文下理及發言時的背景。

律政司指可以參考梁天琦個多星期前一次記者會上,被問到補選時是否主張「港獨」。聲明引述梁天琦說郵遞的選舉廣告中沒有寫到「香港獨立」,是由於若要取得郵遞津貼,廣告要經選舉主任代寄。而當局可以有某程度上做審查,所以當時他非常之保守和溫和,沒有寫明「香港獨立」。

聲明又引述梁天琦在一個電台的選舉論壇說過香港獨立是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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