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浩天被取消參選資格 或提選舉呈請及司法覆核
發佈日期: 2016-07-30 23:30
港澳
立法會選舉提名期結束,參選新界西的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指他宣揚港獨,不符合《立法會條例》規定,是首次有人因為相關條例被取消選舉資格。陳浩天表示會考慮提出選舉呈請及司法覆核。 報名參選新界西地方選區的陳浩天下午接獲選舉主任的電郵,正式取消他的選舉資格。陳浩天認為選管會做法無理,會考慮提出選舉呈請及司法覆核。 陳浩天表示:「除了剝奪我的參選權之外,亦都剝奪很多香港人的投票權,他們想投票支持香港獨立,支持民族黨,支持陳浩天。但他們天生本來就有的權利被奪去,這份這樣的信件根本就是一份廢紙。」 陳浩天所屬的香港民族黨今年三月成立時打正港獨旗號:「只有香港獨立,香港人才可以真正擺脫中國的壓迫,重獲正常的生活。」 選舉主任在通知書解釋陳浩天提名無效的理由,指他提交提名表格時,雖然已簽署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的聲明。但從新聞報道及香港民族黨的社交網絡,得悉他及其黨多次公開宣稱要推動香港獨立、廢除《基本法》,以參選為推動香港獨立的第一步。而至今亦未收到陳浩天簽署的確認書。 選舉主任再去信要求他回答是否仍然主張及推動「港獨」。陳浩天拒絕回答,並指選舉主任沒有法律依據向參選人查問政治立場。同時向傳媒表明,簽署擁護《基本法》聲明只是一個「政治操作」,他仍然支持港獨。 選舉主任認為陳浩天主張港獨,明顯與《基本法》第一條、第十二條及第一百五十九(四)條互不相容,信納他實際並不、亦無意擁護《基本法》。 徵詢律政司意見後,認為陳浩天即使簽署了聲明,但法律上沒作出一項符合《立法會條例》規定的聲明,因此決定其提名無效。有關的條例指立法會選舉候選人要簽署聲明,示明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特區。 政府表示支持選舉主任的決定,認為鼓吹或推動「港獨」與法例相違背,不可能符合選舉法律規定。 陳浩天同支持者晚上到金鐘添馬公園集會,強調會繼續推動港獨,在體制外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