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EAN ONE賣方涉違例承認部分控罪 判罰款20萬
發佈日期: 2016-07-19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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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新發展位於油塘的住宅項目OCEAN ONE的賣方,涉嫌違反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被告承認部分控罪,被判罰款20萬元。
案件在觀塘裁判法院審理,被告OCEAN ONE的賣方「中利達有限公司」派代表應訊。
案情指,中利達有限公司涉嫌發布載有虛假或具誤導資料的廣告,違反印製廣告及售樓說明書的規定,共十九項控罪。中利達承認十三項,包括售樓廣告字體過小,無列明單位附近的公共設施等。
辯方求情時指,中利達得悉有違規情況後已盡最快速度修正,無論是售樓書和售樓廣告都已符合法例要求。但裁判官練錦鴻說,很多市民一生中最重要的事就是買樓,發展商不是在街邊賣花生,不應該犯這些錯誤。
裁判官練錦鴻裁定十三控罪分別罰款一至兩萬元,合共二十萬元。被告需要在七日內繳交罰款。
至於被告否認的六項控罪,包括發展商在報章刊登的六份廣告,指樓盤以「九折」開售,但有關安排只適用在特定條款,涉嫌存在虛假及誤導,案件會在下月三十日審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