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研工廈劏房刑事化 加大屋宇署執法權力
發佈日期: 2016-07-15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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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嚴厲打擊違契工廈單位,會優先處理六座工廈。若業主在獲發警告信後,十四日內仍不糾正,會被充公單位。
接連發生工廈火警,政府加強巡查,發現有工廈單位違反地契條款,經營補習社、宗教聚會場所、商店、食肆和娛樂場所等。因應風險,決定對同時有違契處所和危險品倉庫的工廈優先採取執管行動。首輪目標工廈包括新蒲崗中興工業大廈和九龍灣源發工業大廈等六座工廈。
地政總署副署長(專業事務)林惠霞表示:「傳統工廈用途及設施,是沒預期這些工業或倉儲活動及人流多的地區並存。若違契用途引起不熟悉工廈環境的人流,譬如學生、顧客出入或聚集,可能對他們構成危險。」
地政總署指八月二十九日起,將向違契個案的業權人發警告信,要求十四天內糾正,否則將啟動程序充公單位。當局又指正研究將工廈劏房刑事化及加大屋宇署執法權力。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指:「(未來)可否授權相當職級的屋宇署同事,進入處所而不需經法庭申請。加強進入相關處所,執法能力一定會有幫助。」
而當局至今巡查逾250個迷你倉,發現不少迷你倉違反《建築物條例》及《消防條例》。例如是防火門被拆除,逃生距離過長等。當局會陸續向違規迷你倉發出清拆令及修葺令,並將繼續巡查全港迷你倉,預計兩個月內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