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美電器大股東黃光裕獲減刑。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發布刑事裁定書,減去黃光裕有期徒刑11個月,刑期至2021年2月16日。今次是黃光裕第二次獲減刑。 黃光裕在2010年因非法經營、內幕交易及行賄等罪,被判14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