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澄清不要求棄追保釋金 向受影響人士致歉
發佈日期: 2016-05-28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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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仔警署保釋金失竊案,有交付保釋金的市民投訴,被要求簽署確認不追討。警方澄清不會要求任何人放棄追討,但承認確認書字眼令人誤會,向受影響人士致歉。
灣仔警區指揮官麥展豪表示:「對於確認書中的字眼及形式對個別受影響人士產生的不便及誤會,我在此借這個機會,向該名受影響人士講聲不好意思。警方接觸了大約60名受影響人士,我們並未有發現相類似情況。」
警方指,受影響人士毋須承擔財務損失,完成相關程序後會發還保釋金。至於這宗百多萬元保釋金失竊案,一名署理警署警長涉嫌監守自盜,警方說正追捕相關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