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署保釋金失竊案 警:保釋人士不會有損失
發佈日期: 2016-05-28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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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仔警署早前發生百多萬元保釋金失竊案,一名署理警署警長涉嫌監守自盜。有向警署交付保釋金的市民投訴,被要求簽署確認不追討保釋金。灣方承認確認書字眼令人誤會,向受影響人士致歉。
灣仔警區指揮官麥展豪表示:「對於確認書中的字眼及形式,對個別受影響人士產生的不便及誤會,我在此借這個機會向該名受影響人士講聲不好意思。在接到相關的事件後,警方已即時作出檢討,並已就確認書的內容字眼作出修訂,從而希望避免再產生相類似的誤會,我在此借這個機會向所有受影響人士呼籲,如果你們有任何疑問,歡迎再次聯絡灣仔警區,電話是36607410。最後重申事件中所有受影響人士,都不會因為失竊案而需要承擔任何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