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本大學刊物編採人員入稟高等法院,就政府新聞處在二月立法會新界東補選,拒絕兩本刊物的記者於新聞中心採訪,申請司法覆核。 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刊物《Varsity》及浸大新聞系刊物《新報人》的編採人員,在申請書中指,有關決定違反《基本法》賦予的新聞自由。 政府新聞處回應指,學生記者並非專業的新聞工作者,一向以來都不會安排採訪官方活動。但會積極考慮在情況許可下,有限度容許學生記者參與日後採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