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前年「佔領行動」期間涉嫌襲警及拒捕案,被裁定襲警及拒捕罪名成立。 曾健超下午在公民黨的陳淑莊陪同下抵達九龍城裁判法院。曾健超涉嫌在2014年10月15日凌晨在金鐘龍和道花槽,向11名警員淋潑液體,以及抗拒四名制服他的警員,去年被控襲警及拒捕共五項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