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智思:自己為多間海外公司董事 已申報
發佈日期: 2016-04-21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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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議成員陳智思表示,因為業務關係,自己是逾四十間海外公司的董事,已經向行會申報。他認為行會成員應否持有海外公司股權,可留待社會討論。
陳智思表示:「一般市民大眾可能聽到海外公司、離岸公司,大家觀感上可能覺得有甚麼神秘感,在投資界及金融界,是非常普遍會透過這些公司作為投資工具。昨日也有些學者、前官員提出,行會成員是否不應該持有海外公司股權。我相信這留給社會討論,如果大家覺得行會成員不應持有外國公司股權或作董事,若這是一個要求,當然包括我自己在內,當然不再適合留在行會,因為我作為金融界、投資界不可能不會持有海外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