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燈光約章生效 政府指約章為自願性質
發佈日期: 2016-04-01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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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四千間物業及商舖簽署《戶外燈光約章》,深夜時分關掉戶外燈光,希望減低光污染,政府指約章是自願性質,如果成效不彰,不排除將來立法規管。 東方之珠夜景璀璨但深宵燈火長亮,不時被批評造成光污染,市民表示:「睡不到覺,會失眠,上課要午睡。」亦有市民表示:「光射進屋內不太舒服,好像整天都是白天,晚上都跟白天一樣,人會很累。」 政府今年初推出《戶外燈光約章》四月生效,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主持簽署儀式有四千多間物業及商鋪簽署,包括酒店、銀行、戲院、學校等承諾晚上11時或午夜12時起至翌日早上7時,關掉對戶外有影響的裝飾,宣傳或廣告燈光。 黃錦星說:「接下來的兩三年,會監察著這個約章的成效,我們不排除,如果約章不能夠達到,社會主流的期望,我們可以考慮立法。」 過去一年當局收到有關光污染的投訴有大約二百宗,黃錦星指經諮詢公眾後認為自願性質遵守承諾是合適做法。黃錦星表示,光污染較嚴重的地區例如油尖旺區,都有不少商戶參與約章,政府希望起到帶頭作用,鼓勵更多商戶參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