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台和新城電台續牌12年 稱加強對員工指引
發佈日期: 2016-03-22 18:32
港澳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批准商業電台和新城電台續牌12年。兩間電台承諾會加強對員工的指引,回應市民對部分電台節目是否持平的關注。 商業電台及新城電台的牌照原定今年八月屆滿,在屆滿前的五個月,政府宣布兩台續牌12年,至2028年8月。 政府指,今次續牌經過全面審核和公眾諮詢。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指,行會全面接納通訊局的續牌建議,包括一項新增要求,電台要向員工發出指引,嚴格遵守電台業務守則。行會本身並無增加條款。 商經局發言人表示,兩台已經承諾會檢討及修訂其書面指引,確保員工嚴格遵守業務守則中,就關乎香港公共政策或備受公眾關注,而又具爭議議題的真實題材節目所訂的持平規定,以及規管個人意見節目的規則,當中包括訂明有需要盡量讓多方面意見,得以表達的規定。 對於通訊局在去年年中,向特首會同行會提交有關續牌的建議。當局指是按程序在行會排期討論。蘇錦樑表示:「今次續牌申請處理絕對沒有拖延,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作為一個技術支援,給行會審議,今次沒有一些,可以說沒有政治考慮在內,今次這時間是純粹根據工作程序和行會可以舖排到議程中可以討論這議題。」 商業電台承諾未來六年內投資逾九億元,新城電台則承諾在六年內投資共逾六億元。政府指會在2022年再為兩間電台牌照作中期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