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智障人士服務中心兩名女職員被控襲擊智障女學員,在觀塘裁判法院,判2千元自簽守行為兩年。 兩名26歲和46歲的被告是黃大仙匡智鳳德中心職員,兩人否認控罪。案情指,事主是一個中度弱智女學員,去年2月10日職員見她面部有瘀痕,調查後發現由於事主不願進食,次被告用手張開她嘴巴,由首被告餵食。主任裁判官指,事主傷勢不嚴重,相信兩被告因為她拒絕進食,一心為她好,要求控方考慮,以簽保守行為形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