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兩項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明年一月三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案件今日在高院排期,曾蔭權並沒有到庭應訊,案件預計審訊二十天,今年九月九日先進行預審,控方將傳召廿六名證人。曾蔭權被控在2010年11月2日至12年1月20日擔任特首期間,涉嫌未向行會申報向數碼電台股東黃楚標租用深圳豪宅,曾蔭權妻子曾向黃楚標的公司支付80萬元。曾蔭權亦涉嫌提名建築師何周禮授勳時,沒申報何周禮受聘為他在深圳的物業負責室內設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