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反東北示威者非法集結罪成 包括黃浩銘
發佈日期: 2015-12-30 16:00
港澳
去年反新界東北示威者衝擊立法會案,十三名被告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 多名被告包括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土地正義聯盟召集人何潔泓等,下午到東區裁判法院聽取裁決。裁判官裁定所有被告參與非法集結罪成,而企圖強行進入罪,因與第一項控罪性質相近,裁定所有人罪名不成立。 另外兩項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涉及的被告包括黃浩銘及候任城大學生會外務副主席21歲的梁曉暘。裁判官指,梁曉暘當日令警員工作難度增加,裁定他罪名成立,而黃浩銘則脫罪。 案情涉及去年六月十三日,一批反東北發展示威者趁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撥款期間衝擊立法會大樓,涉嫌以竹枝及雨傘撬門,十三名示威者被控非法集結等四項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