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康超級市場三間分店,早前承認出售過期食品等五項控罪,被判罰款一萬元,是今個月內第三次因同類控罪被罰款。 案情指,在旺角和彩虹的三間惠康分店,今年三至四月,出售發霉的椰皇、蘆柑和紅提子,以及過期的黑芝麻和脆肉鯇魚。辯方求情時指,已加派人手巡查,特別在貨量大的店舖,杜絕和減少同類食品問題。 裁判官接納辯方稱,每間涉案分店均無案底,並且第一時間認罪,五項控罪各罰二千元及需支付控方四千五百多元食物化驗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