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長者優先或濫用 居屋新安排利單身申請
發佈日期: 2015-12-09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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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批居屋除了綠白表比例有變,單身申請人及「家有長者」計劃都設配額,對申請人有何影響?
單身申請來說中籤機會變大,「家有長者」的家庭,雖然中籤機會仍然為幾類申請者中最高,但比起之前,機會其實相對變小,最大得益的可以說為家中無長者的一般家庭。有關注團體估計今次改變,或多或少因為過往發現有申請人濫用家有長者可以優先揀樓的政策,但就擔心配額制與居屋一貫政策背道而馳。
上一次居屋發售在今年初反應熱烈,一共收到13萬5千份申請表。近六成是單身申請者,三成多是一般家庭,有長者的家庭佔大約百分之六。
結果中籤比例同申請比例差別很大,按「家有長者優先」政策,二千多個居屋單位近九成由他們買了,單身申請者機會接近零。
今次三千六百多個單位中,扣除二百個留予受筲箕灣明華大廈重建影響居民,家有長者有二千個單位,但比例上減至約五成半,「一般家庭」中籤機會大增,單身申請者肯定不會全部落空。
這位吳先生表示:「(二百個單身配額)當然不夠,多些當然更加好,多些人有棟樓會『安全』點。」而陳先生認為:「我自己正在住公屋,所以居屋不需要,住公屋已經很便宜。」
公屋聯會指,「家有長者」優先揀樓計劃,原意是鼓勵青年與長者同住,設配額後中籤機會減低,擔心與原意背道而馳。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就說:「很多家庭都用一些用長者『過橋』目的,達到優先揀樓目的。這點是需要改變,但問題是如何改變。如果按照今次設名額限制他們,表面上好像有限制,但變相對真正與長者以後長住的家庭,是不公平,想照顧長者(目的),達不到鼓勵(作用)。」
上次居屋申請,房委會曾經將百多名申請者揀樓次序調後,部分個案是發現有申請人涉嫌濫用家有長者優先的機制。
王坤建議在居屋買賣合約加設條款,以家有長者獲優先分配的家庭,至少有一定時限,要與長者同住,確保資源不被濫用,同時亦可繼續鼓勵年青家庭與長者同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