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處最新公布下月只有六間航空公司獲准徵收客運燃油附加費。 新公布的附加費水平維持不變,即短途航班最高為25元,長途航班最高為112元。有關收費有效期為下月一日至三十一日。 根據民航處資料,十一月份共有72間航空公司獲准徵收客運燃油附加費。本月只餘下國泰航空、港龍航空、香港航空、香港快運航空、嘉魯達印尼航空及土耳其航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