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維基告亞視盛品儒誹謗案 法官押後頒判詞
發佈日期: 2015-11-13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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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視網絡主席王維基控告亞洲電視及前執行董事盛品儒誹謗的案件,王維基一方透露索償金額為300萬元。 盛品儒早上到高等法院應訊,他2012年指控王維基擔任亞視行政總裁十二日期間,偷取亞視機密文件,並於一年後為城市電訊申請免費電視牌照,王維基控告亞視和盛品儒誹謗。 盛品儒今日申請重開案情,傳召11位亞視員工出庭作證,他在庭上稱指自己不懂法律、不懂審訊程序,不知道可以傳召證人。遭法官鍾安德反駁已在審訊期間兩次提及有關事宜,如果這樣都懵然不知他都無辦法。 盛品儒承認疏忽誤解,多番向法官致歉。法官續指,盛品儒作為一間有相當規模公司的執行董事,不會假設他水平如此低,最終拒絕其申請。 王維基一方結案陳詞時指,盛品儒的誹謗指控非常嚴重,王維基曾向盛品儒發律師信,但對方開記者會要全世界知道,最終政府更發信要求王維基解釋,相信是拒絕其免費電視牌照申請的理由之一。王維基一方要求200萬一般性賠償及100萬懲罰性賠償。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法官押後頒下書面判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