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健成遺孀上訴勝 鏞記母公司28日內須清盤
發佈日期: 2015-11-11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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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頒令鏞記酒家母公司清盤,但暫緩28日執行,讓與訟雙方商討收購股份。
位於中環的鏞記酒家由甘家經營,長子甘健成早前入稟申請鏞記母公司清盤但失敗。甘健成其後逝世,他的遺孀上訴至終審法院,終審法院頒下判詞,三位法官一致裁定上訴得直,頒令母公司清盤,但暫緩28天執行,給予機會二弟甘琨禮就收購甘健成股份商討條款。如雙方未能達成協議,清盤令便會自動生效。
終院在判詞中指,鏞記母公司未曾在香港設立營業地點,故香港法庭沒有司法管轄權,根據《公司條例》頒令清盤。但母公司與香港有充分聯繫,包括母公司及附屬公司的股東和董事,所經營的業務及收入均於香港,有關的行政決定,及導致有關爭端的相關事件均在香港發生,都是極為有力的因素,頒清盤令。
終審法院同意,鏞記已故創辦人甘穗輝,生前意願是將生意交由兩名兒子共同經營,兩兄弟的共識是每人均有權參與公司業務及須妥善地諮詢對方。但二弟沒有妥善地諮詢大哥,違反共識,因此將公司清盤是公平公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