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兩報及前總編藐視法庭共罰款55萬
發佈日期: 2015-09-16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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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集團旗下兩份報章兩名前總編輯被控藐視法庭案,合共罰款五十五萬元。 涉案包括《蘋果日報》前總編輯張劍虹,以及已停刊的《爽報》前總編輯李彭基,早前都以書面方式承認藐視法庭罪,兩人分別判罰九萬元及六萬元。而《蘋果日報》罰二十五萬元,《爽報》就罰十五萬元。控罪指《蘋果日報》及《爽報》,前年大角咀夫婦被殺肢解案進入司法程序後,派記者探監訪問被控謀殺的死者幼子周凱亮,並刊登涉及其犯案動機的報道。 法官區慶祥指,接受辯方所稱事件對肢解案的審訊沒有直接影響,也接受辯方道歉,及在很早階段已承認錯誤,判刑已反映事件嚴重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