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交傳票藐視法庭案撤銷 官:無權用酌情

發佈日期: 2015-09-01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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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交傳票藐視法庭案撤銷 官:無權用酌情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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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就去年旺角佔領區執行臨時禁制令清場,對17人展開刑事藐視法庭檢控,高等法院裁定傳票失效,將案件撤銷。

案件撤銷後,被告離開高等法院。案件涉及去年11月警方在旺角亞皆老街佔領區執行禁制令,律政司檢控17人刑事藐視法庭罪,部分答辯人指,律政司獲法庭批出聆訊許可後,未有於法例指定14天內提交原訴傳票,訂下聆訊日期,犯下重大失誤,要求撤銷檢控。

而律政司一方則要求延長期限,高院法庭宣判時指,原訟法庭沒有司法管轄權,行使酌情權批准律政司的申請,裁定傳票失效,將案件撤銷。涉案的17人包括已解散「學生前線」前成員鄭錦滿,他表示有心理準備律政司會上訴。

被告鄭錦滿表示:「實質公義就是沒有的,現在只是體現到少許的程序公義,律政司如果重新再告,就放馬過來。剛才法官都講過,律政司一來可以就這件案提出上訴,二來他們可以重新入紙做程序去再就同一件事再告我們刑事藐視法庭。」另一名被告羅慧茵就認為律政司犯下低級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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