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位僅可轉予住宅業主 街外人購買須留意

發佈日期: 2015-08-04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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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位僅可轉予住宅業主 街外人購買須留意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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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打算投資車位的市民未必有留意一些屋苑有限制,車位只可轉讓予住宅的業主,有法律界人士提醒「街外人」購買這些車位,交易有可能無效。

北角這個屋苑,二樓一個車位去年年中以108萬元成交,上月同層另一個車位成交價達193萬元。不過投資車位談價錢這麼簡單,有時要講「資格」。近年多了屋苑限制車位業主,必須同時是屋苑住宅單位的業主,這個要求甚至會在大廈公契列明,地產代理黃文龍表示不少買家都忽視了這個限制:「譬如屋苑業主、是住客,當車位出售時一次過買了十個(車位),原本打算將那十個車位租予街外人或者升值時賣予外面的人,但發覺賣出時上律師樓說原來不可以賣給外人,這樣就拿著十個車位,就要自己承擔風險。」

有法律界人士解釋,這些限制一般是不想非屋苑住戶用停車場,避免出現保安問題,同時確保業主有足夠車位使用。若「街外人」沒有留意,買了車位可能有麻煩,律師謝天良表示:「業主立案法團可以向土地審裁處申請禁制令,指買賣沒依照大廈公契條款,所以買賣無效,並可申請法庭禁制令,要求買賣甲乙之間買賣取消。」

他又指管理處如發現車位交易有問題亦可以不讓使用車位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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