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謀販毒未成年被告囚36月 警籲青年警惕
發佈日期: 2015-07-24 19:44
港澳


一名青年承認串謀販毒,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36個月,法官提醒青少年不要被販毒集團利用。 案中兩名被告,首被告張明耀案發時年僅15歲,次被告鄒國強21歲,兩人早前承認串謀販毒罪。案情指今年一月張明耀在街頭被截查時,身上搜到兩包重約14.5克氯胺酮。警方調查後發現兩人去年十二月已認識,相信已販運21包、共重約22克氯胺酮,而張明耀每帶一包毒品可獲一百元報酬。 法官陳廣池指張明耀雖然年紀小,但甘心被利用、並收取報酬,考慮他認罪、未成年,調查時表現合作,判他監禁36個月;至於鄒國強,法官指他在案中角色較重,是將毒禍蔓延的重要一環,而他招攬未成年人士販毒,接納控方申請加刑,判監禁41個月。法官寄語二人不要為販毒集團浪費青春、自由,散播毒害。 大埔警區重案組(第三隊)督察林嘉澄則指連同本案,今年共有四宗招攬未成年人士販毒申請加刑成功的案例,提醒青少年要警惕:「尤其現在正值暑假期間,會有不法分子在娛樂場所流連,藉機結識年輕人,利誘進行販毒及不法活動,希望年輕人千萬不要一時貪心,誤入歧途或以身試法。」 警方又指今年首六個月,有61宗涉及未成年人士的串謀販毒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