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未補地價居屋做按揭等均屬違法
發佈日期: 2015-05-15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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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提醒市民非法將未補地價資助房屋單位,做按揭、轉讓或以任何方式轉讓及協議,都屬無效及違法。
房署指,最近一名居屋業主將單位抵押予財務公司借貸,違反《房屋條例》。該業主及財務公司均被檢控,裁定罪名成立,分別罰款八千元及一萬二千元。財務公司上訴亦被駁回。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指,相關《房屋條例》防止購得居屋的人,利用購入價格的折讓,以未被批准的相關行為賺取利潤。
房署強調會致力打擊濫用受資助房屋單位。 發言人指,《房屋條例》內無效的讓與行為是刑事,最高罰款五十萬及監禁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