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齊光曾景文准上訴許何 明年1月6日審訊
發佈日期: 2015-05-14 15:38
港澳


被判串謀詐騙政府租屋津貼罪成的發展局前局長麥齊光和路政署前助理署長曾景文,終審法院批准兩人申請上訴許可,案件明年一月六日審訊。 麥齊光與曾景文都有到終審法院出席聆訊。獲得上訴許可後,麥齊光表示會以平常心看待案件:「我們尊重香港的法律程序,盡量吧,我們當然想最後能勝出官司。」 麥齊光與曾景文前年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串謀詐騙政府57萬元租屋津貼罪成,各被判監八個月,緩刑兩年。他們其後就定罪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但被駁回,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 兩人被指於85至90年間藉互租對方單位串謀詐騙政府,訛稱在他們各自租用的城市花園單位中無財務權益,向政府申領租津,並使用津貼申請書誤導政府。兩人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又分別再被控兩項及三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