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人手續疑犯帶浴帽 保安局:過程須公平
發佈日期: 2015-05-05 18:04
港澳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召開會議,有議員質疑,一般案件認人程序的過程中,警方容許疑犯帶浴帽的情況是否普遍,保安局重申,警方要確保認人程序公平公正
公民黨的毛孟靜說:「現時要求戴浴帽及口罩去認人,有人就說,遲些會否要認木乃伊?不單止包頭,會否包全身?這樣真是,這真的並非笑話,不論大律師或是司法界朋友,是高職位,他們霎時的反應都是引號括起『擺明放人』。」
保安局副局長李家超表示:「一般於認人手續中,過程一定要公平公正,為甚麼?因為上法庭時,法官要求的證據是嚴格的,警方搜證目的,他們拘捕了一個人,當然是想檢控他,檢控他時,警方希望證據獲法庭接納,所以如果有甚麼做法,如果法庭覺得令被告人的利益受損,屆時證據不獲接納,這不是警方希望見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