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關注吊運意外頻生 法例具明確要求
發佈日期: 2015-04-30 23:05
港澳



現行法例對吊運工作是有要求的,現場施工的人有責任保障周邊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而吊運物件前亦要先檢查吊重機部件有否問題,更要由工程師簽署合資格文件。
勞工處人員在事發後到場向工人了解,包括調查工人是否合資格進行吊運。勞工處職業安全主任羅先生表示:「勞工處會調查《工業經營條例》下有關的運作是否安全,但現在還言之過早。」
工程師學會指, 工人進行吊運前須採取一定程序,包括由註冊工程師在現場目測檢查有關設備。學會機械、輪機分部前主席司徒家成表示:「檢驗最重要看看整條鋼索是否有『披口』、有無摺疊。摺疊若是壓扁了,內裡鋼纜的內芯是浮現出來,即是永久的損磨,我們永遠都不會用的。」
他又表示工人吊運亦須採取安全措施:「應該視乎這物件要吊得多高,周邊的環境是否很多人流或者有沒有交通繁忙,應該要圍封範圍,而且在底下要有人看管,可以提醒行人不要走近。」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非常關注事件,又說今年以來發生多宗涉及吊運的工業意外,當局會加強執法,檢控失職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