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被控於佔領行動期間在旺角襲擊一名警長,今日獲判無罪釋放。 案件在觀塘裁判法院審理,32歲被告被指在去年10月12日踢傷一名在佔領區執勤的警長,裁判官聽取供詞及多次觀看證物片段後,認為被告當時被人從後拉扯,失去平衡,考慮被告或是一時不為意踢到人,襲擊意圖存有疑點,判被告無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