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運毒判囚趨升 誤信年紀輕犯案無事
發佈日期: 2015-04-06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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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運毒案件有增加趨勢,有「過來人」表示,曾經誤信年紀輕,不會有事,結果被判超過十年監禁,感到十分後悔。
阿怡說:「那時我17歲,在落馬洲管制站過關的時候,我朋友就跟我說,幫忙拿著一個紙袋,她跟我說『裡面有一點點毒品』,接著她還跟我說,我這麼年紀小,一定不會被截查。」結果阿怡被海關搜出四百克的冰毒,差不多有半個鞋盒般大。最終她在2010年被判監11年。
阿怡說,不應該信自己年紀小,不會有事,犯法很快就可以回家,這些說話不能相信的,覺得很後悔,「朋友這麼跟我說,我又相信她」。
現在是基督教新生協會事工助理主任,曾經是「過來人」的梁先生,因為販毒,曾經是監獄常客:「我記得第一次被警察以運毒罪名拘捕時,其實當時被拘捕也不懂害怕,當時判刑不重的,運毒判我兩年監禁,令我更加大膽,反正已經做了相關事情,有了底也不怕再做下去。」
法庭判處16歲以下青少年販毒數字近年有上升趨勢,前年達到高峰63宗。基督教新生協會總監鄭振華說:「很多都是出於無知,不知後果是這麼嚴重,有時朋友叫他做,要講義氣,你賺的錢跟付出的代價是不對稱,是不值得博,人生最精采的時間,如果在監房度過是很可惜的。」
高等法院上訴庭曾經在2008年就販運「K仔」氯胺酮及搖頭丸作新的量刑指引,按重量判處更長監禁的刑期,至於販運其他的毒品,也是按重量,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