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令港視股價升議員促調查 證監會拒評論
發佈日期: 2015-04-01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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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視新聞昨日報道股權轉讓消息,有立法會議員認為,通訊局及證監會應調查亞視的處理手法。證監會就指不評論個別事件。
亞視星期二傍晚《六點鐘新聞》兩次報道亞視股權轉讓予王維基的消息,但沒有提及香港電視網絡或王維基的回應。
香港電視網絡就在早上開市前發出公告澄清指公司董事會確認王維基曾於3月26日與王征進行一次會面。就有關如何協助亞視繼續營運及延續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事宜交換及討論初步想法,不過就指王維基沒有代表他本人或公司,與任何人士就可能交易,達成任何協議或原則上的約定。
股權轉讓並沒有發生,但令港視股價大幅上升。即晚港視在美國買賣的預託證券,一度大升三成八。早上在本港開市後,港視亦一度飆升接近兩成半,其後才回落。
公共專業聯盟議員莫乃光認為證監會應該調查:「始終如果一間公司的股價受到,其他人有意發放出來的消息影響,我相信這方面是一個非常嚴重的事件,相信證監會要看看事件當中有否涉及不當的情況出現。」
莫乃光又認為通訊事務管理局亦要介入:「作為一個持牌的電視台,他們若把一些可能不確實的資料,甚至自己股東希望利用其新聞節目來發放消息,甚至可能,可能希望影響政府決定。而非透過公開記者會,向所有傳媒發放。只在自己的電視台新聞節目發放,我覺得這做法是否適當,應該通訊局無論有否接收投訴也應該調查。」
亞視就否認造假。亞視高級副總裁劉瀾昌表示:「我們昨日的報道,其實都是比較準確地指出我們公司的決定。亞洲電視是決定想賣給王維基,很明顯是亞視單方面的消息,王維基方面都未(宣布),新聞一定是要搶。當時在六時這個時刻,我們公司有這個決定,你說報不報,一定要報,跟著大家追下去,追王維基有沒有回應。」
根據通訊局的《電視節目守則》規定,持牌人必須盡一切合理努力,確保新聞節目內的真實資料準確無誤。若違反《廣播條例》,可能受到懲處、警告、罰款,最嚴重可被吊銷牌照。

